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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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生活中,她端庄恬静、温婉贤淑;工作上,她泼辣干练、雷厉风行又精通业务,她就是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安娟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安娟霞同志始终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忠诚和担当。从检十五年来,她共审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47件1000余人,其中办理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贩卖毒品、电信诈骗、涉黑涉恶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100余件。
扫黑除恶,彰显巾帼风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娟霞主办或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12件97人,占该院涉黑恶案件的四分之三以上。2018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工作任务千头万绪,刚休完产假的她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并主动承担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马某案件的办理。马某居所地在原州区河乡某村,其本人具有宗教身份,当地村民都是该派宗教信徒,该案在当地影响重大,社会关系复杂,群众关注度高。接任案件后她丝毫不敢马虎,一边详细审查案件材料,一边带领书记员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到马某思想一贯反动、行为极端,利用其宗教身份长期欺压村民,强占土地;反攻倒算,将已收归集体的财产强行霸占侵吞,气焰极为嚣张。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案需要补充完善大量证据,她先后两次撰写70多项补充侦查事项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通过仔细分析马某的犯罪特征,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全面梳理案件脉络,最终认定马某长期在其居住地称霸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和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马某是典型的盘踞一方的村霸!由于马某长期欺压村民而形成的狂妄和自负,在办案过程中对抗情绪激烈,安娟霞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深刻揭露犯罪事实,针对马某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提出数罪并罚对马某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
村霸马某强占村民土地多年,导致案发时地界权属不清,春耕临近,安娟霞办案不忘民生,她多次和侦查人员沟通并详细指导关于土地权属的侦查方向,最终将被占耕地权属查清并及时将被占的198.35亩耕地发还57户村民,保证了春耕的正常进行。 村霸马某被严惩,乡村民风得到彻底扭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上级检察机关和自治区扫黑办的充分肯定,并被作为自治区扫黑办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发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她通过严格把关、察微析疑,追捕、追诉漏犯21名,追漏罪行6起。同时,结合办理的黑恶势力案件,重点分析涉黑恶案件发生的背景、涉黑恶组织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案发的矛盾源头以及行业监管存在的漏洞,全方位多角度梳理,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银保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等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份,做到了“办理一案,建议一件、治理一片”。税务部门依据检察建议向涉案企业追回偷漏税款5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她秉承法律信仰,以维护司法尊严为追求,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投入到执法办案之中,凭着扎实的法律业务知识及丰富的检察实践经验,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认罪认罚,铸就检察担当
激情已经点燃,荣耀、辉煌如何铸造?需要一种追求久久为功的毅力、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这种精神就是贯彻高检院“求极致”的办案要求,将源源不断的潜在动力和能量注入检察事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日益转化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无限生机和活力。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年办案量占全市的近60%,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如何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018年10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她主动向试点省份的同仁请教,并从该制度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方面和公、法、司的同志沟通交流,得到了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局等部门的认可和支持。2018年12月,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成为宁夏首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检察院,2018至2019年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建议提出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位列全区第一,办案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广应用。
值班律师经费问题也是长期制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为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出成效,她不厌其烦,经多次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商后达成在案件提起公诉后,法律援助中心将值班律师指定为该名被告人在审判阶段的辩护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援助案件标准支付律师费,有效调动了值班律师的积极性。量刑建议采纳率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核心,为了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和采纳率,安娟霞对本部门所办案件逐一分析,发现部分办案人对规范量刑的方法掌握不够,导致提出的量刑建议不精准。为此,她主动邀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刑事法官进行量刑规范化专题讲座,通过面对面讲授和交流,使办案人员真正学懂悟透了量刑方法。2020年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采纳率由原来的80%提升至99%,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和表扬。
2019年她参与办理的赵某某等4人涉恶案件,在侦查阶段首犯赵某某拒不认罪,她一边办案,一边仔细分析赵某某的成长经历、社会关系、家庭情况等,全面掌握了赵某某的思想顾虑,原来是其子出生不久,担心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刑期加重且不得减刑。了解这一情况后,安娟霞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先后五次对赵某某进行提讯,从赵某某实施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家属造成的危害、触犯法律必须受到追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等方面进行说理,即表明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赵某某最终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原准备一天的庭审活动最终在2小时内完成,被告人赵某某等四人均认罪服判不上诉。该案是宁夏首例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能够有效缩短审查起诉周期、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比”由2019年的2.42降为2020年的1.33,并作为经验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安娟霞就是这样,她用一腔热血,书写着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

苦练内功,夯实检察根基
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安娟霞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怀揣梦想、砥砺前行,用自己的执着、坚守、努力诠释忠诚奉献的深刻内涵。
作为一名母亲,她不但要加班加点完成单位的各项繁重的工作任务,还要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同时为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带来的司法实践的挑战,她通过加强实战训练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报考了法律专业研究生,通过顽强的毅力和刻苦的学习,最终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仍然手不释卷,谦虚好学。“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产品”是她的口头禅,也是她身体力行的座右铭!
从事检察工作十五年以来,她坚守检察蓝,忠诚无畏;她闻令而动,使命必达。所办理的“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入选了2018年“宁夏十大法治事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她先后五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3年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7月份在全区首届未成年人业务竞赛中荣获“首届全区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的荣誉称号。2016年她所负责的未成年人检察科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2018年她担任负责人的公诉科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先进集体。2020年2月25日她所负责的第一检察部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干工作就要有付出,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她始终不忘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誓言,并将一如既往,为自己挚爱的检察事业努力奋斗。